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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10 2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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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年)》和《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法治保障。

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认真履行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秘书处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抓好年度重点任务实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主要创新指标逆势增长,创新国际影响力持续攀升。英国《自然》杂志“自然指数-科研城市”显示,北京连续三年世界第一;施普林格?自然与清华大学联合发布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指数》显示,北京在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位列第五。

(一)为科技战“疫”贡献“北京力量”提供法治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战胜疫病离不开科技支撑”重要指示精神和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切实履行全市疫情科技防控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职责。建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出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科技攻关、服务企业发展“双十条”措施,组织动员优势力量开展疫苗、诊断试剂、药物研发攻关,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新材料等技术应用,全力推进科技战疫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实验动物等生物医药领域防疫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疫情期间加大抽查频率,对实验动物执行隔离期疫情防控相关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余件,确保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安全可控和稳定。

积极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全力推进复工复产。推动全市孵化机构为企业减免房租;实施支持中关村企业抗疫发展千帆计划;推动设立“抗疫发展贷”,实施“创投战疫投资行动”;组织“抗疫情助就业”网络招聘会,提供企业岗位超过1.1万余个。

(二)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1.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优化创新创业营商环境。

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环境,推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政策。牵头完成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包容普惠创新-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被列为全国标杆指标。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联合高校院所开展58场科技成果转化“火花”活动。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实施《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和关于促进中关村示范区孵化服务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修订《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依托首都条件平台等,推进仪器设备、科技成果、科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利用首都科技创新券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促进本市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与开放实验室开展科研合作。

制定实施《加快新场景建设培育数字经济新生态行动方案》,联合通州区发布智慧大运河等7个城市副中心应用场景。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数字经济引领发展行动计划(—年)》。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出台“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办法;深入实施高聚工程、雏鹰人才计划,启动“全球青少年图灵计划”。出台实施中关村国际标准化、首创产品市场应用、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高精尖产业“强链工程”等支持措施。

推动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筹发展规划(-年)》和中关村分园三年提升发展行动方案。高水平举办中关村论坛,科博会与论坛首次整合,论坛相关信息阅读量逾12.4亿人次。

优化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明确应答、派单、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建立首派主责部门负责、工作会商、办理情况“双反馈”、挂账督办等工作机制;针对热线新增企业服务功能优化完善“接诉即办”机制,确保诉求有人办、马上办、能办好。

2.持续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制发《关于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取消审计指导价和事务所遴选程序,实施科技经费审计“红名单”管理。开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对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等4个政务服务事项涵盖的7个材料取消强制性。

落实“三评”改革要求,优化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七项行动”为抓手,持续简化科研项目申报流程和材料,全面消除科技政务服务事项模糊兜底条款,实现项目实施方案网络“无纸化”报送,一表多用,申报材料大幅“瘦身”,办理时限得以压减。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评选出以突出贡献中关村奖为代表的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

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中关村改革“试验田”作用。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在中关村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税等试点政策,推进实施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央企科技成果转化、中关村外债便利化等重要改革,印发《关于强化高价值专利运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分担和风险补偿机制。

3.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规范。

建立全市学风作风与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发《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与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度对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科技部全国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制发《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实现专家库信息定期更新及公示制度。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监督诚信典型管理细则,对科研项目实行尽职免责的验收评审。强化信用管理,做好全市统一的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科技信用信息的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严格落实科技报告制度,将科技报告作为验收(结题)必备材料和信用管理依据。

(三)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加快推进科技领域重要法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简称《条例》),建立市级层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联席会。持续推动赋权法律制度落实,积极参与国家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试点。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组织在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中介服务组织等单位开展座谈和实地检查。深入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完成《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修订,及时调整权力清单。牵头起草制(修)订了《北京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重大政策。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履行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程序要求。如,为高质量编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建设规划》《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筹发展规划(-年)》等,深入了解对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等创新主体规划思路及重点;依托首都智力资源优势,成立专家委员会,广泛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听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决策方面,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对政策创新、重大项目支持、大额资金使用、预决算执行等“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中研究、民主决策。

3.强化规范性文件、对外合同审查管理和法律顾问工作。

严格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规范审查程序和提升审查质量。在内部公文程序系统中设置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前置环节,从流程操作层面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覆盖把控。全面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制发计划、意见采纳、集体审议、文件备案的工作衔接机制,严格做到“决策必审、印发必备、有错必纠”。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委牵头起草的法规规章、市级文件、部门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排查,研提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方面清理建议,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6件。发挥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法律顾问作用,以法制机构+聘用律师形式,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把关,严格审核对外合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

(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

1.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推进规范型向效能型提升。

优化执法要素,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的岗位设置与机构编制比不低于12%,及时更新岗位调整人员。强化一线执法力量,关联执法检查的执法人员全部参与一线执法,严格持证上岗。深化行政检查单制度,完善细化执法检查单内容,将行政处罚事项全部纳入检查范围。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案卷专项督查中,顺利通过评查。

2.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实施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发布行政执法统计年报。采取实地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单位、交易会举办方、登记机构实现全覆盖检查,市、区两级科技部门有计划开展实验动物领域、技术市场领域执法检查近次。持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开执法年报、执法检查计划,动态更新执法检查结果,应用科技装备执法,全面实现公开透明、过程留痕、合法有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创新建议提案办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探索“1个团队+1个方案”模式,办前选派处级干部与代表、委员充分沟通,了解实际需求,做到信息对称;办中加强与会办单位协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相关问题开展调研。全年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办复,并得到代表、委员普遍认可。

2.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财政预算监督。

全面落实委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委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整改工作,实施审计问题台账管理和动态跟踪,加强对审计案例的分析总结。针对预算、招标、评审、合同管理等制定监督要点,对重点事项全过程监督,构筑风险防控的底线。保质保量完成部门预算审议工作。公开年部门预算和年度部门决算,接受社会监督。结合财政资金配置新形势,完善预算管理工作指引。搭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项目(任务)监督管理平台,实现重点项目(任务)方案编制、预案管理、年终报告等全过程管理。按照应清尽清的原则,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关村管委会修订权责清单与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印发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加强落实情况检查。

3.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发挥政府网站权威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网站全年检查合格率均%。结合重点工作开设“加快新场景建设”“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大会”等7个专栏,及时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程序办结。持续落实科研项目“双公开”制度,保证项目管理全过程公开透明。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全面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高度重视履职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适用意识,多次组织会议深入研究答辩思路,提供有关证据,按期提交材料。开庭审理的案件,行政负责人均到庭参加审理。

2.案例警示教育规范行政行为。

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剖析为抓手,坚持定分止争与提升工作水平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案例讲解、应诉风险提示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提示法律风险,规范行政行为。

3.做好信访工作和推进社会治理。

严格落实《北京市信访工作条例》,完善我委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按照接待程序和信件处理要求,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做好接听信访咨询电话、接待来访人员、办理信访件等工作,并实现零投诉。

(七)全面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责任

1.紧抓“关键少数”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办法,明确年度计划,有序开展法治学习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为期3天的依法行政培训,年度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贯彻落实《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全市科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赴基层法院庭审现场旁听行政案件,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制定“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工作方案,组织了包括宪法宣誓在内的6种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答题有奖竞赛,近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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