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由新祥旭考研欧阳老师对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学考研进行解析。主要有以下板块:学院简介、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分数线、复习方法等几大方面。
一、学院概况
劳动人事学院成立于年,由中国人民大学与原国家劳动人事部联合创办;年隶属关系归为中国人民大学。
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劳动人事学院创造了若干个“第一”:
年在全国率先将人事管理专业改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年设立全国第一个劳动经济学博士点并首次招收博士生。
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成为全国唯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培养体系的学科。
年成为全国唯一获批“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院。
劳动人事学院现有劳动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职业开发与管理五个系;设有组织行为学研究所、人力资源开发与评价中心、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中国就业研究所、劳动关系研究所、中国人力资本审计研究所、人力资源服务研究中心、人大-罗格斯全球雇佣与工作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建有数据与案例研究中心、人力资源与领导力开发中心;拥有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劳动经济学四个本科专业;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四个硕士点;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四个博士点;与其他院系共享一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劳动经济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社会保障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
评估中,劳动人事学院专业所涉的学科全部获评为A+。
劳动人事学院是中国劳动科学研究的最权威学府,是国内相关学术领域最早的开创者,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力资源最佳管理实践的推动者。
二、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一)招生目录
专业:J3劳动关系学(01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基础理论
劳动科学综合
学制:2年
备注:(1)本方向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2)《基础理论》科目含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任选其二。(3)《劳动科学综合》科目含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学四个部分。考生须根据报考专业要求,选择两个部分作答。
(二)参考书目
基础理论
1、社会学
(1)主教材:
郑杭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社会学概论新修》,第四版。
(2)补充教材:
风笑天教授,《社会学研究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管理学
(1)方振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管理学学基础》,第三版。
(2)罗宾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管理学》,第13版。
3、经济学
高鸿业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微观部分)》第七版。
4、法学(仅基础理论)
常凯教授,高等教育出版社,《劳动法》。
劳动科学综合
1、社会保障
(1)主教材
郑功成教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社会保障学》
潘锦棠教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社会保障学》(第二版)
(2)补充教材
李珍教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社会保障理论》(第四版)
2、人力资源管理
(1)主教材:
彭剑锋教授,《人力资源管理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2)补充教材:
付亚和、徐玉林的《绩效管理》,文跃然的《薪酬管理》,也都是复旦大学出版社这个系列的书籍。
3、劳动关系
(1)主教材
常凯教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劳动关系学》
补充教材唐鑛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企业劳动关系管理》
唐鑛教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管理》
4、劳动经济
曾湘泉教授,劳动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备注:以上参考书目源于学长学姐推荐,仅供参考。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细则
(一)近三年复试分数线
年:60、60、90、90、
年:55、55、90、90、
年:55、55、90、90、
备注:年:统考拟招生7人,一志愿进复试9人。(最高分,最低分)(不含其他项目)
(二)年复试细则
1、复录比例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少于%。
2、复试内容与形式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在线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分):专业课面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面试考察其它知识技能、科研能力、特长兴趣、心理素质、思想状况等。
2.外语面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分):听力考试和口试由精通外语的教师负责,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回答问题。教师根据各人表现给予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30分钟,单科满分为分。加试科目为:
劳动经济学(代码07):经济学
劳动关系学(代码J3):社会学
人力资源管理(代码2Z1):管理学
社会保障(代码404):社会学
3、成绩计算
(1)原则上要求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以上,外语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单科在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3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