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而篇之二十一
子不语:怪、力、乱、神。
孔子不谈论:怪异、强力、战乱、鬼神。
孔子为何不谈“怪、力、乱、神”?
孔子不是没有研究过,但孔子所得为君子之道和长治久安之道,所以他知止于仁义礼智,对怪、力、乱、神基本上是避而不谈。
我们先谈谈“怪”。
怪的金文不是“心”加“圣”,而是“心”加“手”加“土”。心代表情感和思想,因此,“怪”是指内心的,不是外在的事物,而是心里面奇怪的、极端的、不符合常理人情的想法。
那么,在孔子看来,什么是奇怪、极端、不符合常理人情的想法呢?孔子批评弟子最厉害的要数宰我了,孔子骂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宰我向孔子提问说假如一个仁者掉到井里去了,有人告诉给另一个仁者,这个仁者应该怎么办呢?因为如跳下去则也是死,如不跳下去就是见死不救。这就是一个怪异的、极端的问题。但这没有难倒孔子,孔子作了一个符合仁义的回答(仁者会到井边设法救人,但不会让自己掉下去)后,告诉宰我,你这是在玩弄辩术,愚弄人。宰我的“辩”法,后来发展成为“名家”一派,代表人物有公孙龙、惠施等,虽然辩才了得,但用于治国则误国。惠施“学富五车”,做了魏国的宰相,推行“泛爱、止争、偃兵”,使魏国自废武功,在诸侯争霸中节节败退。不过,从学术上讲,惠施等名家“合同异”的思想已具有辩证法的哲学意义。
再来谈谈“力”。
力是科学研究的问题。在孔子之后,兴起了墨家。墨子是一个集当时科学之大成者,他对力的研究早牛顿一千多年,有非常多的科学发现和发明创造,但墨子参与政治,组建墨家社团,试图以武力阻止战争,后来被当政者打压分化。墨家社团一部分成为民间侠客,另一部分为当权者所用,墨家弟子慎到将墨家对力的运用,强化为君王独裁的治国理论。修“刑”“名”之学的商鞅,将墨家之“力”与“刑”(“刑”是对罪犯的惩罚,一直有)合流,集成为力道刚猛的“秦律”,使秦国很快强大,一统天下。然而,墨子研究的是物之道,物之道怎么能完全套用在管理活生生的人上面呢?孔子也研究过“力”的运用,比如“齐之以刑”,但那是用于管理罪犯。所以,孔子不谈“力”。商鞅变法,秦国以“力”得天下后,继续以“力”治天下,短命亡于二世。
再来谈谈“乱”。
乱,最大的乱是战争,比孔子更早的姜尚、与孔子差不多时间的司马穰苴、孙子,以及后来的吴起等就是研究兵法和战争之道。孔子不谈战争,但他从战略层面研究过,并提出“足食,足兵,民信之”,充足的粮食、强大的兵力、老百姓的信任与支持,是乱世自强之道。
最后谈谈“神”。
“神”与圣基本同音,“神”的甲骨文为两个人体的合成,意为能通天彻地的人,“神”的金文意思是通过祈祷与天地沟通;“圣”的甲骨文意思是听力特别了得的人,“圣”金文的意思是能贯通天地人,听力特别了得而且能表达出来的人。实际上,两个字意思相近,能通神之人为圣人。
与平民孔子不一样,老子是贵族,一入仕便进入周王室的档案室工作,很快升为守藏史,有机会查阅最高级的典籍。老子的《道德经》除“君子用兵”一章外,通篇讲的的是圣人之道,即通神之道,或称天道,也是从《易经》悟得。老子的通神之道更高级,是不是修这个更好呢?老子弟子关尹子有言:“吾道如剑,以刃割物即利,以手握刃即伤。”《道德经》如果应用的好,可以极大地提升人的智慧。但如果不得要领,轻则搞得“五迷三道”,重则伤人伤己。如果应用方向不对,例如用于非正义的战争、以害人为目的的捭阖、谋取不义之财等,可有侥幸之得,但很难善终。
孔子的人之道、老子的神之道、墨子的物之道,或者表述为人学、神学、科学,三者构成了中国古代的三大基础学问,而其他学派基本上是由三大基础学问衍生而来。
国学同道者可以想一想,老子《道德经》通篇基本上在讲圣人之道,而为什么在第三十一章,却是提倡“君子用兵”呢?(君学者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