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毛泽东思想研究》年第4期
摘要毛泽东为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一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作出杰出贡献:系统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提出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论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列宁提出的民主集中制思想。二是在国家治理制度安排与实践上的杰出贡献:创立人民民主专政国体、民主集中制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体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和爱国统一战线体制、单一制国家制度框架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各族人民大团结体制、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制度及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毛泽东是中国革命道路的开创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奠基人,也是新中国国家治理的奠基人。他为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为新中国国家治理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他的这些贡献,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积累了实践经验、理论前提、制度基础。
对于毛泽东为新中国国家治理作出的历史性贡献,我们可以从理论与制度安排及实践两个方面来探讨。
一、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杰出贡献毛泽东是在俄国十月革命开创的帝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背景下,进行中国革命道路与建设道路探索的。从建立新型国家、进行新国家的治理的时代背景看,毛泽东是在和列宁所处的相同时代背景下,进行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管理新型国家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探索的。
与列宁不同的是,毛泽东是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旧国家的废墟上开始的这种探索。因而,情况更为复杂,任务更为艰巨,过程也更为长久。
(一)思想发展过程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国家治理理论的运用与创造,是从延安时期开始,直至新中国成立以后,经历了长期发展过程。
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为夺取全国胜利积蓄力量、积累经验、储备人才的关键时期,也是中国共产党开启真正意义上的局部执政的关键时期。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理论,成为夺取全国胜利、创建新中国的纲领。其中蕴含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也为新中国成立伊始就形成适合本国国情的国家制度奠定了理论前提。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为代表的有关理论著作中,在系统阐发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同时,提出了哪些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初步规定了未来新中国的国体。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不同于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因此,他认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形式,是由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性质所决定的“过渡的形式”。这是毛泽东在全民族抗日战争中期,年提出的科学预见。后来新中国发展的历史,不仅证明了这一预见既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也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更证明这一预见不仅适合于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也基本适合于进入社会主义、且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中国。
第二,规定了未来新中国的政体。毛泽东指出:“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他还对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民主制度进行了设计,提出“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地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也才能最有力量地去反对革命的敌人”。“如果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就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就叫做政体和国体不相适应。”谈到政体时,毛泽东讲了一句话:“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把他的这个认识,同他对民主集中制政体的论述联系起来看,就可以看到,在毛泽东的心目中,未来新中国的政体———民主集中制,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将要普遍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就是说,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没有民主集中制,也就谈不上国家的政体。所以说,我们今天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毛泽东的原意的。
第三,指明了未来新中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毛泽东指出:“中国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乃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势力。这些阶级,或者已经觉悟,或者正在觉悟起来,他们必然要成为中华民主共和国的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基本部分,而无产阶级则是领导的力量。”这是毛泽东根据全民族抗日战争中期的政治状况作出的分析。后来的发展变化证明,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也是积极参与创建新中国的重要力量。上述革命阶级力量的组合,决定了未来新中国政权结构的三个特点。其一,必须坚持中国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其二,必须坚持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的可靠联盟;其三,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坚持最广泛的爱国民主统一战线。
上述这些内容,在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得到进一步的系统阐发,成为中国共产党革命建国的基本政治纲领。
进入年,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已经站到了人民革命阵营的对立面,其统治行将崩溃。创建新中国的任务正式提了出来。而在这时,根据中国革命分为两步走的理论,创建新中国就具有了双重意义。一方面,要继续彻底完成包括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在内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另一方面,要具体地考虑包括组织实施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在内的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任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动毛泽东和全党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认识,由创建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理论进一步发展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
这一发展的标志,是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这篇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代表作,标志着这一理论的成熟,同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一起成为《共同纲领》的政策基础。
在形成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过程中,毛泽东在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是一个重要的思想发展阶梯。他在这个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专政”,并明确了两个重要问题。
一是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毛泽东指出:“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他还特别强调了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后,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和蒋介石政权完全不同,“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
二是关于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问题。毛泽东指出,我们政权的制度“就用‘人民代表会议’这一名词。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我看我们可以这样决定,不必搞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等”。
这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人民民主专政问题的阐发和讨论,对于毛泽东正式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作了充分的准备。
新中国的成立,将人民民主专政确立为国体,民主集中制确立为政体,又将既是最高权力机关又是最高立法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并在政治制度安排中,将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单一制国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国家基本制度。年毛泽东主持起草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将这些制度郑重地写入宪法。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有了雏形。
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年,第一个国家工业化的五年计划超额完成。中国稳步地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并且开始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这一背景下,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经典性著作。把正确区别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入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开启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新阶段。
然而,这以后的实践与探索并不顺利,先后出现了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严重失误,社会主义发展遭遇挫折,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在这一背景下,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扩大的工作会议(通称“七千人大会”)。毛泽东在大会上的讲话中,依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对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了系统的阐发,使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在曲折中又继续向前发展。
(二)理论贡献之一: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出发,系统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无疑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理论之一,也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家
治理理论中最具独创性的理论之一。就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来说,值得